《住宅设计规范》中关于层高的规定:普通住宅层高宜为2.80m。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m。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0m。厨房、卫生间内排水横管下表面与楼面、地面净距不应低于1.90m,且不得影响门、窗扇开启。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建筑施工规范允许层高误差±10mm;全高偏差容许±30mm。当前大多数高层建筑商品房的层高都是2.9米,但是理论结构净高为2.7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