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标志着土地改革的开始,至1952年底,全国土地改革基本完成,需要注意的是土地性质未变,都是私有制,只是由地主所有变成农民所有,土地改革的意义在于1.土地改革的基本完成,使3亿多无地或少地的的农民分到了土地,广大农民成了土地的主人,在政治上经济上翻了身;2.彻底废除了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彻底改变了农村的生产关系,农村生产力得到解放,为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国家工业化开辟了道路;4.进一步巩固了工农联盟和人民民主专政;5.摧毁了美蒋反动集团的社会基础,巩固新中国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