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烟分区的设置原则如下:
1. 防烟分区应与通风系统相适应,并应能够保证同一防火分区的所有防烟设施在火灾初期均能正常投入使用。
2. 防烟分区的面积应符合相关规定,如高层主体建筑的前室和消防电梯前室应设置防烟分区,其面积不应超过50平方米。
3. 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且不应小于8平方米。
4. 在火灾情况下,防烟分区的排烟系统应能独立开启,并应能使防烟分区的正压空气自动排至室外。
5. 对于可拆卸的轻质门或防火门,应保证其开启时不形成防烟分区。

防烟分区的设置原则如下:
1. 防烟分区应与通风系统相适应,并应能够保证同一防火分区的所有防烟设施在火灾初期均能正常投入使用。
2. 防烟分区的面积应符合相关规定,如高层主体建筑的前室和消防电梯前室应设置防烟分区,其面积不应超过50平方米。
3. 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且不应小于8平方米。
4. 在火灾情况下,防烟分区的排烟系统应能独立开启,并应能使防烟分区的正压空气自动排至室外。
5. 对于可拆卸的轻质门或防火门,应保证其开启时不形成防烟分区。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和图片均来自用户分享和网络收集,文章和图片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仅供学习与参考,请勿用于商业用途,如果损害了您的权利,请联系网站客服处理。
Copyright © 转乾企业管理-查查知识网 版权所有 | 黔ICP备20230096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