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才房的申请条件如下:

1. 申请人应符合本市住房保障条件,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未在深圳转让过住房,且在深圳无拥有房产的未售租住廉租住房、经适房、危改安居房等住房。

3. 申请人应符合本市产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包括但不限于科技创新、高技能、教育、卫生、文化、社会公益等人才,并在我市用人单位工作。

4. 申请人还需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