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1、内容: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解释: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始终处于弱势地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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