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弊端
1、业委会法律地位尴尬。虽然新《物业管理条例》对业主大会以及业主委员会进行定性,但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不明确。 2、模糊定位容易导致“独裁”。正是这种模糊的定位,才使得对业主委员会的有效监督成了......
1、业委会是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是代表广大业主对小区事务进行决议、否决、执行的较早合法机构。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也是委托代理关系。业主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委员表达自己的诉求。 2、业委会代表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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