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suí)远为中华民国一级行政区,是中国原塞北四省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中部、南部地区。清代时期,绥远属漠南蒙古的一部分,因设有绥远驻军驻守此地,故名绥远。民国初年,袁世凯***为加强对蒙古地区的统治,分别在内蒙古划置3个特别区,即热河、察哈尔、绥远。次年,北洋***设置绥远特别区,将原由山西省管辖的归绥道12县,改由绥远城将军管辖。1928年中华民国国民***改称绥远省,省会为归绥。1954年3月6日,绥远省被撤销,并入内蒙古自治区。

绥(suí)远为中华民国一级行政区,是中国原塞北四省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中部、南部地区。清代时期,绥远属漠南蒙古的一部分,因设有绥远驻军驻守此地,故名绥远。民国初年,袁世凯***为加强对蒙古地区的统治,分别在内蒙古划置3个特别区,即热河、察哈尔、绥远。次年,北洋***设置绥远特别区,将原由山西省管辖的归绥道12县,改由绥远城将军管辖。1928年中华民国国民***改称绥远省,省会为归绥。1954年3月6日,绥远省被撤销,并入内蒙古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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