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房:指实施国家“安居工程”而建设的住房,算经济适用房中的一种。是我国安排贷款和地方自知自筹资金建设,主要面向中低收家庭,尤其是对人均4㎡(含)以下住房的特困户提供,其销售价格远低于成本,属于***补贴的非盈利性住房。

一、安居房需要满足哪些申请条件

安居房应要以家庭为单位才能申请,申请人的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员列为共同申请人,并且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为本市户籍;

2、申请人本人已缴满本市医保达5年(含)以上,或者申请人经认定为人才,医保连续缴纳3年(含)以上;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没有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没有拥有自有住房的,而且在申请受理日前5年中从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的;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生育政策。

5、申请人需年满35周岁的自然人,可以个人名义申请购买安品房。

6、若申请人离婚的,离婚前其原配偶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的,但离婚后归其原配偶及子女所有,且离婚时间距申请受理日应达5年以上,才能申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