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屋维修基金缴纳标准如下:
1. 多层住宅(7层及7层以下,建筑高度不超过18米):一般是按照购房款的2%~3%来收取。
2. 高层和小高层住宅(建筑高度超过18米):按5%~7%的比例来收取,并需要业主在购房时一次性缴纳。
3. 配备有电梯的商用房(写字楼、商铺等):按总购房款的4%~6%的比例来进行收取。
对于维修基金的缴纳,深圳没有强制要求个人必须缴纳,而是采取自愿原则。但是,对于一些开发商而言,为了保障物业的维护和保养,会强制要求购房者必须缴纳一定的房屋维修基金。同时,该基金是归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所有的,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