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包括:

1.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取得收入的企业单位和个人;

2. 单位和个人销售“二手房”并取得收入;

3. 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而与土地所有者签订购销合同(包括签订协议)并取得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