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预披露时间规定如下:

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向公众披露年度报告。这就是说,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每年的一月一日、四月三十日前。同时,公司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一会计半年度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