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学分绩点 ÷ ∑课程学分。

例如:某学生的五门课程的学分和成绩为:A课程四个学分,成绩92(A);B课程三个学分,成绩80(B);C课程两个学分,成绩98(A);D课程六个学分,成绩70(C);E课程三个学分,成绩89(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