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备用金会计分录: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备用金(某人或某部门)

如果某人或某部门将提取的现金用于指定用途并取得原始单据,则应于相关单据入账,冲销备用金余额。具体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其他应付款——备用金(某人或某部门)

提取备用金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备用金借方科目,如果是通过现金方式提取,则借记“现金”科目;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取,则借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贷方科目通常为“其他应付款”科目,该科目下设置“备用金”明细科目,以便于核算和管理备用金的使用情况。在备用金使用后,应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冲减备用金余额,并相应调整相关会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