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助理电子商务师(国家三级):
在本职业连续工作6年以上。
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毕业证书。
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具有本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具有非本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具有非本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经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具备上述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
鉴定考核方式:采用模块测试与综合考试相结合,学员每完成一个单元的学习,需参加阶段模块测试,所有模块测试合格,参加全国统一的综合考试,模块测试和综合考试成绩按比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可领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考试时间
全国统一考试时间,每年2、4、6、8、10、12月的最后一周周日开考